更多服务
石家庄市重点实施“八项工程”推进平安省会建设
日期:2020-12-06 浏览

重点实施“八项工程”推进平安省会建设

石家庄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从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高度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重要决策部署。记者日前从石家庄市委政法委获悉,为了从更宽领域、以更高标准推进平安省会建设,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石家庄市将重点实施“八项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实施“社会矛盾风险防控”工程。完善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重大风险预警体系。完善矛盾隐患源头治理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化解联合服务体系建设,县级全面建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

实施“社会治安风险防控”工程。打造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一体的“大防控”格局。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选项行动加强重点人员、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治安管理和集中整治,有效减少和消除治安隐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深化网上警务室建设,着力提高网络舆情管控能力。

实施“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工程。健全公共安全源头防范机制,推动城乡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加强公共安全重点领域防范,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案(事)件和群死群伤治安灾害事故。健全市、县、乡三级应急综合智慧平台,打造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智慧模式。

实施“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工程。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平安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有效整合资源力量,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安建设新格局。完善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明确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创新基层自治实现形式和载体,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实施“社会治理法治保障”工程。用好地方立法权,推进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健全市县乡三级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完善执法司法公信力评价制度、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实施“社会治理智能支撑”工程。推进“智慧大脑”和共享融合,构建覆盖全域、统筹利用、灵活服务的数据资源共享体系。深化“雪亮工程”和深度应用,全面推进智安小区、智慧交管建设。加强智治能力培养和风险防范,完善应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实施“社会治理固本强基”工程。夯实基层体制根基,推动治理和执法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平台根基,推动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夯实基层网格根基,推动实现“多网合一”,构建“5+N”网格体系。夯实基层队伍根基,壮大社工、志愿者、网格员、调解员等专职队伍。

实施“市域治理整体提升”工程。打造24个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培树桥西区、新华区、藁城区、鹿泉区、正定县、高邑县6个县域综合试点及平山县等11个县域单项试点。坚持项目带动、试点引领,形成一批体制性机制性制度性成果,2022年通过中央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期试点的考核验收,2025年前,试点成果进一步巩固扩大,平安省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