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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起 石家庄市群众工作中心恢复接待群众来访
日期:2021-02-08 浏览

石家庄市群众工作中心 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自2021年2月7日起,石家庄市群众工作中心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访后,来访群众要认真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要求和市群众工作中心有关规定,自觉佩戴口罩、扫码、测温、保持间距,凭有效身份证件入场,不得突破人数限制,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防止人员聚集,减少交叉感染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信访诉求可继续通过网上信访、来信、来电等方式反映。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群众工作中心

2021年2月5日